基层动态
您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 基层动态 >

水发和福隆获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补贴及农产品

2023-06-07 00:00:00 浏览量: 分享到:

经金乡县和福隆水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政府部门的积极协调,现已获批济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贷款利息补贴16万元,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企业财政奖励9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中利息补贴已全部到位,企业财政奖励已到位第一笔资金,后续资金正陆续到位。

济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贷款利息补贴是根据《济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担保工作暂行办法》(济农字〔2021〕39 号)文件精神,为市级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门设立的优惠政策及贷款利息补贴资金;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企业财政奖励是金乡县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农外字〔2021〕1 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山东省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奖励。

本次获批奖励,不仅代表了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和金乡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金乡县和福隆水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也表达了政府部门对水发和福隆自2020年水发农业进入后取得成绩的认可,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水发和福隆未来在产品出口方面工作的关心。

未来,水发和福隆将继续在当地政府和水发农业集团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风险防控能力,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合作关系。全力发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